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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资助圆梦 皖美未来”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2023.09.08 16:55 阅读:10786 部门:学生处 关闭

摘要:各系: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的要求,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广泛宣传资助育人成效,大力推进资助育人工作,推动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由保障性向发展型深化拓展,更好助力我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资助圆梦皖美未来”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的要求,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广泛宣传资助育人成效,大力推进资助育人工作,推动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由保障性向发展型深化拓展,更好助力我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资助圆梦 皖美未来”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的通知》(皖教秘助〔2023〕9号)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资助圆梦 皖美未来”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育人。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遴选和宣传我校学生励志成才示范榜样和资助育人优秀典型,充分展示资助育人工作成效,不断提高学生资助工作传播力、引导力和影响力,积极构建富有学校特色的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体系。

二、遴选对象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全日制学生中享受过国家资助政策的优秀在校生、优秀毕业生。

(二)遴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综合素质特别优秀;

6.通过接受资助顺利完成学业,走进理想学校,求学圆梦;

7.通过接受资助求学圆梦,成长成才,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如: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并获得名次的大国工匠;省级以上杰出青年;经济社会发展杰出贡献人物;省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省级以上道德模范;“中国好人”;“安徽好人”等。

三、活动内容形式

1.各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积极宣传,要注重打造具有各个学院或各个专业具有特色的资助育人主题活动,营造浓厚资助育人活动氛围,提升资助育人活动的成效和影响力。

2.各要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推荐报送1名优秀典型,并做好级层面的优秀典型宣传报道工作。

3.学将遴选校级优秀典型若干,进行表彰和宣传报道;并推荐1-2名优秀典型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开展省级遴选,最终评选出“资助圆梦 皖美未来”典型50名。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可利用网络新媒体,线上线下结合等方式,积极挖掘社会资源,关注在校受助学生的优秀典型,并加强与优秀毕业生所在单位的联系,积极组织申报。

2.严格标准。各要对照遴选条件,充分挖掘典型材料,对遴选推荐人选进行严格把关,文字内容做到语言平实简练,主题突出,内容真实,材料推荐报送具体要求及推荐表见附件1-3。

3.规范程序。要对推荐人选事迹材料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学校对推荐人选事迹材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推荐。

4.总结提升要做好本次活动的总结,发掘亮点,改进不足,促进此项活动质量的持续提升。各于9月20日前将相关推荐材料及活动总结电子及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工作处,联系人:范敏,联系电话:2596106

附件:1.“资助圆梦 皖美未来”典型材料要求/uploads/file/20230908/20230908085839_25971.doc

2.“资助圆梦 皖美未来”典型推荐表/uploads/file/20230908/20230908085851_31192.doc

3.“资助圆梦 皖美未来”典型推荐汇总表/uploads/file/20230908/20230908085900_9827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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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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