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11.24 17:09 阅读:28478 部门:Home 关闭
各系、各辅导员:
为适应新形势下学生资助工作的现实需要,达到资助全覆盖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校内助学金的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标分配
校内助学金设1500元、1000元两个档次,资助人数分别占在校生总数的5%、8%(逢小进一),具体分配指标见附件1。
二、申请条件
校内助学金重点资助该年度贫困生库中没有受到国家奖助学金资助的学生,以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具体申请条件见附件2。
三、时间安排
(一)班级评议
11月28日前,学生对照申请条件自愿申请,班级评议小组组织班级评议;
(二)系级初评
12月6日前,在班级评议基础上,各系要完成系级评审及公示工作;
(三)院级评审
12月13日前,学院召开专题评审会议,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校内助学金及时提交财务处发放。
四、材料报送
系级公示结束后,12月6日前请以辅导员为单位将附件3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以及附件4的纸质版交至行政楼218室。
联系人:范敏 联系电话:0558-259610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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